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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情剑法’的奥妙。 高手间的决斗,如不是实力相差悬殊,谁胜谁负,常在对招之前就已定下。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气势,往往决定了你出的这一招——是胜,是负。 ‘御情剑法’之所以精妙,便在于它能巧妙的控制对手的心境、情绪;振奋自身气势,让平凡无奇的剑招,令对手感到毫无破绽、无从着手;时慢时快,无一定的特性。剑招中真气的运用,简直匪夷所思,叹为观止。 就拿我方才接的那招来说吧……他奶奶的熊,明明是直来直往的突刺,只听那小子大喊一声:“怒长城!”到了我眼中,忽然变得霸气十足,几乎让我有种无法匹敌的无力感。 好在我天旋真气雄厚无比,在警急时刻真气一转,静下心来,才狼狈的闪过那一招夺命凶剑。 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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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险胜,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薛庭笙???薛庭笙起于微末,醉心剑道,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无师无父无手足,生理知识基本为零,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而且还要死了,她慌得一批,四处求仙访药,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她握着沈少爷的手,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你只管安心养胎,万事有我。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