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小说

魔女竟是我自己[西幻]

作者:恒矢更新时间:2026-01-13 14:38:14

前有洪水,后有瘟疫,中间还有饥荒作为点缀……生在一个足够糟糕的时代里,每个人的人生都短到一眼就能看到头。于是,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中世纪并有了能见鬼的技能后,菲丽丝开始收集各种各样的信息,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经过努力,她终于靠自己的厚脸皮找到一个知识渊博的幽灵做老师,学会了“写字”这一重要技能。靠着这项技能,她在这个99%都是文盲的世界站稳了脚跟,阴差阳错间混入一位伯爵的城堡,并在二十岁那年做上了自己的理想职业——一位光荣的缮写士,目前被分配到的工作是为新任伯爵老爷制作一本时祷书。多么完美而适合摸鱼的职业!菲丽丝感觉自己的人生圆满了,每天除了按照进度抄书画插图,就是跟亡灵们聊天分享八卦,偶尔会把一些恶鬼送去见它们的神明。至于外面那些领主争地盘,教廷和国王们的争斗,统统跟自己毫无关系……就算被牵扯到也必须当做没牵扯到,谁都不能阻止她的摸鱼大业。一心只想躺平的菲丽丝如此想着,并把试图从厕所潜入城堡的间谍一棍子捅入粪道。直到有一天,她被临时分配到其他部门抄写通缉令,第一次看到了有关“魔女”的描述。传闻“魔女”可以跟所有生灵或死灵对话,强大的魔女甚至可以精神控制与之对话的对象,从而为己所用……菲丽丝阅后大惊,魔女竟是她自己!***尼托伯爵的私生子,兰斯·戴勒有一个无法公之于口的秘密——他继承了母亲一系的特殊血脉,从小便能看到很多旁人看不到的东西。父亲的城堡中飘荡着数不清的冤魂幽灵,他自从被接回城堡后就因为经常大呼小叫被父兄厌弃。兰斯从小便想逃离这个让人发疯的城堡,可天不遂人愿,当尼托伯爵一家全部被政敌砍下脑袋后,他被当做安抚其他领主的道具,由皇帝亲自授封为新任尼托伯爵。不但被永远困在了这座城堡中,还要为伯爵领中的各种外忧内患发愁,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兰斯:毁灭算了。某天,年轻的伯爵照例在一堆亡灵的簇拥下醒来,照例忍着浑身不适、想去外面晒晒太阳赶走这些讨厌鬼,却在城堡窄小的通道中偶遇正打算上班的缮写士。缮写士目光怜悯地看着自己目前的顶头上司,一边说着“您肩膀上有灰”一边伸手抚了抚伯爵阁下的肩头,瞬间把坚持趴在伯爵身上的恶灵全部驱散,深藏功与名地去上工了。总算从恶灵尖叫中回过神的兰斯:??等等!注:1.架空14世纪,低魔,有比较特别的人,但没有无敌的人2.慢热,偏群像,剧情为主,感情线少。一些腿肉自产粮,不合口味不需要勉强啦3.剧情时间跨度比较大,一切从女主8岁讲起。男女主相遇时间晚,文案出现的剧情也比较晚,文案剧情只是主线之一,主线=主角的人生4.特殊时代背景,死人快快,死人多多 魔女竟是我自己[西幻]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魔女竟是我自己[西幻]》28灰袍修士15

总体还算平静。 好消息是,大家在做清洁时顺便互相检查了,确定他们中并没有人身上有肿块或发烧。 “隔离室”中的情况则更复杂一点。 脾气暴躁的冈瑟得知正是同屋室友奎因把疫病带进来后便狠狠将其揍了一顿。虽然在菲丽丝的“死亡威胁”下暂时停止对其的殴打,但还是把人捆绑起来扔在角落,连送进来的水和食物都不给,明显打算把人活活饿死。 萨瓦托雷修士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这种惨祸发生。 左劝右劝直到下午,总算成功让冈瑟同意给他点水喝。 可就在此时,他们发现被绑了半天的奎因也发烧了。 撩开衣服仔细检查,果然见到他的大腿根内侧起了一个明显的肿块。 「这个狗日的骗子!还骗我说他身上什么都没有,我差点信了他的鬼...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我靠血条碾压修真界

我靠血条碾压修真界

我靠血条碾压修真界...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