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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予盛握着她的手无意识抓紧,身影在一格格光影之间穿梭,阳光将空气中浮动的尘埃都照得清晰可见,在踏入航站楼前,他却突然停下脚步。
巨大的惯性叫两人都往前一振,沉从珑另一只手攀住他的手臂才堪堪停住。
一步之遥就是人声鼎沸的航站楼,沉从珑听到前面人群交谈的声音,还有身后由远及近一步步的脚步声,沉闷地打在地毯上。
是陆临淞在朝他们走来。
两人的呼吸在奔跑后急促,后面的脚步声更像是迫近的风暴。
薛予盛转过头来看她,他半身笼在阴影里,眼睛却黑得发亮:“我怎么了?”
背后的脚步声更近了,在这样肾上激素飙升的时刻,沉从珑急切地握紧他的手臂,如同虔诚追逐着时光中的命运,登机空桥上他们的影子交迭,似乎命运都在喧嚣和风暴中化为共生。
“你和我之前想的不一样,”
沉从珑说得很快,又很轻,“你和别人都不一样。”
薛予盛已经无暇思考了,他听见胸腔传来的心跳前所未有的大声,大声到几乎让他沸腾。
他看见沉从珑那双漂亮的眼睛,也看到了陆临淞的衣摆出现在空桥的拐角。
他拉住沉从珑:“走。”
像是所有故事里骑士拯救公主的戏码一样,薛予盛要带她走。
但是恶龙有个称职的扮演者。
走出空桥的薛予盛和沉从珑看到了一队保镖,而陆临淞从容不迫地走到他们身边,欣赏了一下两人的表情。
“落地快乐。”
陆临淞是这么说的。
然后薛予盛和沉从珑就被看护着押上车了。
出了候机室,薛予盛试图反抗过,他学过近身格斗,也被教授过如何自保,保镖很显然不愿意伤到这位表少爷。
在大庭广众之下,同样无法注射麻醉药,但很快陆临淞很快和薛予盛并肩而行,薛予盛在手臂上感受到一抹冷意,他眉间比这把军刀还冷。
“哥,”
他将手臂往刀尖上压去,“违法吧。”
陆临淞从容不迫,刀身不曾偏离分毫,温热的血沁过冲锋衣,顺着白亮的的刀尖流到他手上。
他的气息压到薛予盛后颈,认真问弟弟:“违法个事伲乾少了?”
薛予盛的气息一下爆动起来,陆临淞手一横一划,薛予盛脸色惨白,什么都说不出了。
后面的保镖沉默地递上黑色的丝巾,陆临淞一手抵着军刀,一手慢条斯理地将裂开的冲锋衣扎紧。
血在丝巾上酝酿开漂亮的扎染,陆临淞闷声笑起来。
“等会见到叔叔,倷自己和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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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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